配制酒的国家标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该标准于2012年8月6日发布,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了之前的GB2758-2005标准。以下是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适用范围
发酵酒: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配制酒:以发酵酒为基酒,添加食用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调配、混合或加工制成的酒类(如露酒、果味酒等)。
二、核心标准要求
原料与生产规范 - 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 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8951-2016)。
卫生指标
- 甲醇含量≤0.5g/L(按100%酒精度折算)。
- 氰化物含量≤0.5mg/L(以HCN计)。
- 真菌毒素限量需符合GB2761标准。
标签与标识
- 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三、与白酒的关系
白酒作为发酵酒的一种,需同时满足GB2758-2012和特定香型标准(如GB10781-2007浓香型、GB/T26760酱香型等)。配制酒若以白酒为基酒,需在白酒生产规范基础上,额外符合配制酒的调配要求。
四、其他相关标准
用水标准: 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配制酒用水》(如T/FJSP 0018-2022)。 检测方法
五、行业现状与建议
目前配制酒行业存在标准滞后、市场混乱等问题,建议企业加强生产规范,提升检测能力,并关注最新标准动态,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