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澳门带酒出入境的规定,综合整理如下:
一、免税携带限量的基本规则
酒类免税额度 - 12度以上酒精饮料:
限1瓶(0.75升以下)
- 酒精度限制:需符合民航局规定(≤70%)
旅客类别差异 - 港澳地区居民及内地因私往来旅客:
与香港、澳门本地居民政策一致
- 其他旅客(含外国游客、台湾居民等):香烟限400支/15天多次往返,雪茄100支/15天,烟丝500克;酒限2瓶(1.5升以下)
二、特殊说明
禁止携带上飞机 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登机,需办理托运,且每名乘客限2瓶(每瓶≤500ml)。
自用原则
进境时需符合“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超出部分需申报纳税。
申报要求
- 需主动申报携带酒类数量及来源
- 个人自用物品总值限5000元人民币(含),非居民限2000元。
三、注意事项
包装要求: 需保持原厂未开封包装,外包装需密封完好 禁止超量
违规后果:超量未申报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且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建议出行前通过海关官网或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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