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等级体系根据历史发展和现行法规,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等级(按旧版和新版分类):
一、旧版等级体系(2009年前)
AOC(法定产区葡萄酒) 最高等级,需严格管控产地、品种、产量等,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
VDQS(优良地区餐酒)
向AOC过渡的中间等级,产量仅占1%,需满足更严格的生产标准。
VDP(地区餐酒)
由日常餐酒升级而来,需标注具体产区,产量占15%。
VDT(日常餐酒)
最低等级,可混合不同产区葡萄汁,占法国葡萄酒总量的38%。
二、新版等级体系(2009年后)
AOP(法定产区)
取代旧版AOC,保留严格管控标准,仍为最高等级。
IGP(地区性标志)
类似旧版VDP,需标注产区,覆盖更广泛但标准略宽松。
VDF(法国原产地)
类似旧版VDT,无严格产区限制,但需符合最低质量标准。
说明:
新版体系简化了分类,但旧版标签仍常见于市场;
AOC(AOP)始终为最高等级,其他等级通过产量和管控严格程度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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