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地铁相关规定,关于携带酒类物品的规定如下:
一、允许携带的酒类条件
度数限制 允许携带56度(含)以下的酒类,但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单瓶未开封且包装完好,单瓶不超过4瓶或整件不超过2件;
散装白酒需通过安检设备检测,结果正常。
包装要求
需确保包装完好,未开封的红酒、罐装啤酒等瓶装酒总量不得超过2000ml。
二、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
易燃易爆类
酒精及酒精喷雾(如酒精湿巾、棉球)禁止携带;
未包装完好的白酒(如散装)、重量超过3kg的酒精类物品禁止携带。
其他限制
每人限带5个充电宝,单个额定容量超过2万毫安时禁止携带;
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电动代步工具及充电电池、活禽宠物等均禁止携带。
三、注意事项
安检配合: 需接受安检设备检测,若检测异常可能被拒绝进站; 违规后果
建议出行前查看最新官方公告,以确保信息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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