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与法律”的关系,历史上许多思想家、法学家都留下了深刻的论述。以下是相关名言的精选整理:
一、法律对个人行为的规范作用
"法者,定分止争也"
韩非子强调法律的核心功能是划分权利义务、平息争端。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王权神授观念的批判者,强调法律对公权力的限制。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提出法律需兼顾理性与情感,体现人本主义精神。
二、法律与个人权利的平衡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波洛克指出法律平等的相对性,强调程序公正。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认为自由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否则可能演变为无序。
三、法律对道德的补充与延伸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亚里士多德提出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惩罚是实现正义的必要手段。
"法律与道德类名言集锦"
- 阿奎那:为他人立法需以身作则
- 马基雅弗利:法律需以良好行为为基础
- 埃利希:法律发展取决于社会本身而非单纯技术手段。
四、法律信仰与社会责任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
伯尔曼强调法律需与信仰结合,否则可能失去生命力。
"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强调法律遵守与个人品德的统一。
这些名言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法律与个人之间的辩证关系,既包含规范与约束,也蕴含自由与权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