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的经典名言,综合多个来源整理如下:
一、公司治理核心原则
公司章程的效力优先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公司法》的标志性条款,体现了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股东会与监督机制
- 股东大会批准制度是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制度保障决策独立性;
-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防止资本权力滥用。
二、法律地位与责任
劳动者权益保护
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主张“劳动权力与资本权力等量齐观”,并建议提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
法人人格否认
通过“两个没有,两个有”的判定标准(独立财产、独立责任),厘清法人独立性与股东责任边界。
三、实践经营智慧
守正出奇的经营哲学
强调70%遵守法律政策,30%灵活变通,避免依赖外部支持。
风险防控意识
提示创业者需警惕法律风险,如“法律稍有不如意就要出问题”,建议减少对政府背景的依赖。
四、其他经典表述
合同效力: 真人假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后果由法人承担; 担保责任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公司法》条文解读、企业法律实践及法考备考要点,既包含法律条文的精炼表达,也融入了司法实践中的核心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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