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人身安全的"十不准"内容,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线路安全行为规范
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不得擅自进入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或线路两侧区域。
不准不设防护作业
作业前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如穿戴安全带、安全帽,搭好脚手架等。
不瞭望就穿越线路
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原则,确认无列车后方可通行。
禁止攀爬或击打列车
不得攀爬机车车辆,更不准击打、拦截或爬乘列车。
二、作业安全要求
规范使用防护设备
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设置安全网,穿防护服,确保防护用品合格有效。
禁止违规操作设备
不得擅自开启列车车门、操纵紧急制动设备,或使用未检查的吊装设备。
高空作业规范
攀登杆塔或高处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设置防护网,禁止在动态车辆中调整钩位等。
三、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携带危险品
不得以非危险品名义托运危险品,禁止在列车禁烟区域吸烟。
杜绝干扰铁路运营
不得围堵列车、堵塞通道,干扰检票、调度或传播不实信息。
遵守乘车规定
不得强行登乘列车、在列车内吸烟或违规使用列车设施。
补充说明
个人防护: 作业前需进行安全培训,佩戴合格防护用品,禁止酒后上岗。 应急措施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综合了铁路行车人员、乘务员及沿线居民的安全规范,需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