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车管所规定,驾驶证和行驶证丢失后补办,原证件将作废,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行驶证补办后原证失效
编号与系统同步失效 行驶证与车辆管理系统中的编号唯一对应,补办新证后,原证编号将不再被系统认可,旧证自动作废。
法律风险
若继续使用原证,可能被认定为伪造或套牌,需接受核查甚至处罚。例如,车管所会比对编号与系统信息,不一致将启动核查程序。
二、驾驶证补办相关规定
与行驶证同步失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驾驶证遗失后补领,原证立即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新证在旧证到期前补领完成,新证生效时旧证失效;
- 若新证未及时补领,原证仍可正常使用,但建议尽快办理新证。
三、补办流程建议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车辆照片(部分车管所可现场拍摄)。
办理地点
驾驶人需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部分城市支持跨地区补证。
费用与时间
补证费用通常为工本费(约10元),办理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证件保管: 行驶证和驾驶证均属于重要证件,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电子证照
综上,补办后原证失效,需使用新证。若需确认新证有效性,可向车管所申请核发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