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考科目一时,关于手机存放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手机禁止携带要求
根据考场规则,考生 禁止携带手机及任何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以防止作弊行为。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考生,无论是否为学员。
二、手机存放方式
考场门口储物柜
考试中心通常会在入口处设置 带编号的储物柜,考生需将手机放入指定柜子中,并确保与个人物品(如钱包、证件)分开存放。部分考场可能提供免费储物柜服务,考生需通过编号取回。
其他注意事项
- 若考生选择将手机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需确保手机处于 静音或关机状态,避免在考试中因响铃影响其他考生。
- 不可自行保管手机在考场内,更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内任何区域。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确认储物柜位置,可提前与考场工作人员沟通,由工作人员现场提供临时保管服务。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取回个人物品。
四、违规后果
若考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仅会影响自身考试资格,还可能因作弊行为受到 严肃处理,包括成绩无效、禁止再次参加考试等。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考场确认具体存放流程,并以考场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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