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三轮车管理新规综合整理如下:
一、登记与上牌要求
登记上牌 所有电动三轮车(含人力三轮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未登记车辆将面临罚款(30元/辆)。
非标车管理
-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车(如未通过CCC认证、非法改装等)禁止注册登记。
- 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车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临时备案登记,更换临时标识。
二、通行管理措施
限行区域与时段
- 部分路段(如顺庆区)自2024年11月起禁止三轮车通行,快递、环卫等公共服务类车辆除外。
- 高坪城区调整了禁止通行的道路范围,需以最新通告为准。
通行规则
- 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通过路口时需礼让行人及优先通行车辆。
- 电动三轮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55KG,且需配备脚踏功能。
三、处罚与安全规范
违规处罚
- 闯红灯、逆行、乱穿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妨碍执法者执行公务者将面临治安处罚。
- 未投保交强险或事故后逃逸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将承担全部赔付责任。
安全要求
- 上路前需进行车辆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 电动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必须使用指定区域通行。
四、便民措施
临时备案登记: 为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车提供临时备案标识,需集中备案登记。 保险服务
以上规定综合了南充市近年来对三轮车管理的强化措施,旨在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建议车主及时办理登记、检查车辆,并遵守限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