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电动车最新规定主要涉及电动自行车和三四轮电动车的注册登记、上路行驶及违规处罚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注册登记要求
新国标合规性 - 最高设计车速≤25公里/小时,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kg,且需永久性标注唯一性整车编码。
- 2019年6月15日前已登记未取得3C认证的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
手续材料
- 需提供合法身份证(暂住人口需居住证)、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明等。
二、上路行驶规范
基本要求
- 必须悬挂号牌并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
- 需遵守交通信号、限速规定,走非机动车道,主动避让行人。
禁止行为
- 逆向行驶、在人行道骑行、拨打手持电话、吸烟等。
- 电动摩托车需佩戴E证以上驾驶证。
三、违规处罚标准
常见违规
- 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罚款50元。
- 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罚款50元。
- 驾驶人拒缴罚款:扣留车辆。
加重处罚
- 拼装/改装车辆:罚款100元。
- 酒醉驾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车辆改装限制: 禁止私自改装车辆,违规者没收车辆并罚款。 销售管理
以上规定自2019年6月15日(新国标实施)及2024年9月1日(新规施行)起生效,违反者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