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后,您可以 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具体步骤如下:
选择办理地点:
您可以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就近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提交申请: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并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审核与制作: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临时身份证:
您可以选择邮政快递邮寄到您提供的地址或到派出所受理窗口领取。
建议您在办理临时身份证前,先通过电话或官方网站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