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心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苏州市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并且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具体禁行区域包括312国道、羊城路、双阳路、兴华街、新机场路、兴唐街、东方大道、武东路、吴栋南路、吴中大道、木洞路、金凤路、泰山路、长江路、宿豫至张艺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引水线(不含上述道路)以及古城区的护城河以内区域。
然而,悬挂“红底白字”有标志的摩托车可以进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任何区域,但每日8:00至17:00禁止在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段)和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但允许穿越上述道路。此外,本市户籍人员在非禁摩地区可以上牌,如果驾驶员将摩托车驶入禁摩区,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处以罚款100元并扣3分。
因此, 在苏州市中心区域,摩托车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有特定条件下可以通行,并且需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定。建议您在行驶前仔细了解并遵守苏州市的交通法规,以避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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