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石送检取样规定如下:
一、取样批次划分
毛石送检应按照以下规则划分批次:
数量标准:
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基本单位划分批次;
同一产地要求:
同一批次的毛石需来自同一产地;
堆放地统一性:
需来自同一堆放地。
二、取样方法
取样点数量:
在料堆的8个不同部位取样;
取样量:
共取样22公斤;
取样工具:
需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多点取样,确保代表性。
三、送检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
必须送有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项目:
主要检测抗压强度等力学性能指标,具体标准参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复检要求:
对进场石材建议进行复检,即现场取样后送检,确保与设计要求一致。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配合:
毛石常与其他材料(如水泥、砂)配合使用,需按规范进行整体检测;
规范依据:
具体操作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地方标准。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毛石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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