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规定,以下物品禁止或限制携带上飞机,具体分类及要求如下:
一、禁止携带的物品
易燃易爆品 - 火柴、打火机、烟花、火药、酒精(浓度>70%)、修眉刀、水果刀等
- 电热水壶、电热毯、含液体的电热水袋(禁止托运)
管制刀具及武器
- 小刀、匕首、枪支、军用/警用械具等
- 6cm以上刀具需托运
含酒精或易燃成分的液体
- 酒精制品(>500ml/瓶)、香水、发胶喷雾、防晒喷雾等
- 液体药品(需医生处方或说明书)
腐蚀性、有毒物品
- 酸、碱、氰化物等危险品
自热食品及部分电子产品
- 自热火锅、自热米饭(禁止携带/托运)
- 电池不可拆卸的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
二、限制携带的物品
超容量液体
- 单瓶>100ml液体需托运,总量≤1L(透明密封袋)
高能量电子产品
- 充电宝额定能量>160Wh(禁止携带)
- 额定能量>100Wh且≤160Wh的充电宝需航空公司批准
压力型喷雾类化妆品
- 发胶喷雾、防晒喷雾等(禁止携带)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贵重物品: 现金、珠宝、相机等建议随身携带 食品类
取暖物品:发热鞋垫、发热羽绒服需取出备用电池(≤100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