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的分级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一、法定产区葡萄酒(AOC/VOP)
特点:法国葡萄酒最高等级,需满足最严格的种植、酿造和陈酿标准。葡萄品种、产量、种植面积、酿酒工艺等均受严格监管,且产量仅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5%。
标签要求:需标注“Appellation+产区名+Controlee”(旧版)或“Appellation+产区名+Vin Délimité de Qualité Superieure”(新版)。
二、优良地区餐酒(VDQS/VdP)
特点:介于日常餐酒与AOC之间,是向AOC过渡的等级。需通过官方考核,产量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2%。
标签要求:标注为“Appellation+产区名+Qualité Superieure”。
三、地区餐酒(Vins de Pays)
特点:日常餐酒等级,允许用产区内不同葡萄品种勾兑,产量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15%。
标签要求:标注为“Vin de Pays + 产区名”。
四、日常餐酒(VDT/Vin de France)
特点:最低等级,无严格产区限制,可勾兑其他产区葡萄酿造,产量占法国葡萄酒总产量的38%。
标签要求:旧版标注“Vins de Table”,新版统一使用“Vin de France”。
补充说明
历史分级:1855年法国曾建立AOC、VDQS、VDP、VDT四大分级体系,2009年欧盟改革后简化为AOP、IGP、VDF三个等级。
产区差异:部分顶级产区(如波尔多、勃艮第)在AOP下又细分为列级庄、中级庄等子等级。
以上分级体系体现了法国葡萄酒从普通餐酒到顶级产区的严格质量管控体系,消费者可根据等级标识判断葡萄酒品质与产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