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出关的酒精饮料携带规定,结合相关信息的综合说明如下:
一、免税携带标准
免税额度 澳门居民及因私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 1瓶(0.75升以下)
。
- 非居民旅客(如内地游客)同样适用此标准,但需注意其他旅客的免税额度为2瓶(1.5升)。
包装要求
- 需使用 独立包装,每瓶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或一斤)。
- 若超出需申报并缴纳50%的综合税。
二、特殊说明
多次往返旅客: 短期内多次往返(如15天)的旅客,允许携带1瓶750毫升红酒,但 高度数酒类(如40度以上)及多次往返超量
其他证件影响:港澳通行证与护照的免税额度无直接关联,均按上述统一标准执行。
三、违规处理
若携带超量未申报,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物品扣留:
海关会扣留超量物品并接受教育处罚;
补缴税款:
需按海关核定的税率缴纳50%的综合税。
四、建议
合理规划数量:
单次出行建议携带1瓶红酒,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行程;
主动申报:
若携带接近或超过免税额度,建议主动申报并配合查验。
以上信息综合自澳门海关及相关部门规定,出行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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