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葡萄酒等级划分体系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特优法定产区酒(DOCa)、法定产区酒(DO)、优良地区餐酒(VDLT)、优质日常餐酒(VC)和日常餐酒(VDM)。该体系融合了法国的产区分级制度,并结合西班牙本土特色,具体如下:
一、特优法定产区酒(DOCa)
最高等级,1991年设立,要求严格,包括原产地装瓶、葡萄品种限制等,目前仅里奥哈和普里奥拉托产区符合。
特点:等同于法国的AOC,需满足产区历史、产量、葡萄种植等严格标准。
二、法定产区酒(DO)
核心等级,1988年确立,相当于法国的AOC,覆盖69个产区,要求包括葡萄园管理、酿造工艺等。
特点:需通过产区认证,酒标标注产区名称,全国约62%葡萄园具备DO资格。
三、优良地区餐酒(VDLT)
过渡等级,1988年引入,法规较DO宽松,相当于法国的Vin de Pays,允许更大范围生产。
特点:对葡萄品种、产量等要求较少,但需满足一定年份的产区历史。
四、优质日常餐酒(VC)
基础等级,2003年改革新增,可标注产区,但无生产限制,相当于法国的VDT。
特点:适合日常饮用,价格亲民,需满足产区最低年限(如5年)。
五、日常餐酒(VDM)
最低等级,混合不同产区葡萄酒或降级酒,常用于餐厅套餐,价格最低。
特点:无严格生产标准,品质参差不齐。
补充说明
熟成制度:西班牙独有法律规定,不同等级葡萄酒需满足最低熟成年限(如新酒、陈酿、珍藏等),部分产区可并行新旧制度。
产区覆盖:目前西班牙有50%以上酒厂符合DO标准,但DOCa仅限里奥哈、普里奥拉托等少数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