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葡萄酒分级制度历经多次改革,目前主要采用以下分级体系,结合了产区管理和陈酿时间标准:
一、产区分级体系(VDP至DOCa)
Vino de Mesa (VDM) 最低等级,无严格产区或葡萄品种限制,常由不同产区葡萄酒混合而成,相当于法国的“vin de table”(VDT)。
Vino Comarcal (VC)
可标示葡萄产区,但酿造工艺无严格限制,介于VDM和VDLT之间。
Vino de la Tierra (VDLT)
类似法国的Vin de Pays,对葡萄品种、产量、熟化时间等要求较少,覆盖范围广。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DO)
严格管制产区和酿造工艺,相当于法国的AOC,目前全国约62%的葡萄园具备DO资格。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Calificada (DOCa)
顶级等级,需满足DO标准且产区内葡萄酒价格需为DO级平均价格的2倍以上,目前仅限里奥哈和普里奥拉托两个产区。
二、陈酿时间分级体系(VP至GRAN Reserva)
Vinos de Pago (VP): 单一葡萄园酿造,需符合DOCa标准,但产量较低。 Reserva
GRAN Reserva:陈酿至少3年(瓶中培养2年),玫瑰红/白葡萄酒需4年。
三、其他说明
VDM:常用于餐酒或低等级葡萄酒,因混合不同产区酒体较弱。
DOCa:价格较高,部分顶级酒款可达DO级价格的2倍,代表产区最高品质。
DO级别:约70%的葡萄园具备资格,导致品质差异较难通过等级直接区分。
四、历史演变
1972年建立原产地控制系统(DO),1991年新增DOCa等级。
2003年改革后,新增VP等级,形成双分级体系。
以上分级体系既保留了产区特色,又兼顾了陈酿时间对品质的影响,满足不同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