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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酒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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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制酒的国家标准,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国家标准体系

主要标准文件

- GB2758-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国家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2005年旧标准,对发酵酒和配制酒进行了明确区分。

- Q/JBDL 0024 S-2020:江西省地方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或配制酒为基酒,添加桑葚、枸杞等辅料制成的配制酒,规范了生产加工、添加剂使用等要求。

修订背景

- 2022年6月,国家发布《白酒工业术语》与《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新国标,对白酒定义进行了严苛化调整,导致部分配制酒不再属于白酒范畴,需归类为配制酒。

二、核心分类与定义

发酵酒:

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如白酒、啤酒)。

配制酒:以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基酒,添加可食用辅料(如桑葚、人参、木瓜等)调配而成,改变了原酒基风格。

三、关键差异

| 维度 | 发酵酒 | 配制酒 |

|------------|---------------------------------|---------------------------------|

| 原料 | 粮谷/水果/乳类等单一原料 | 发酵酒+可食用辅料 |

| 加工工艺 | 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 | 添加辅料调配、陈化、勾兑等|

| 标准归属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白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

四、其他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如江西省的Q/JBDL 0024 S-2020,补充了特定辅料(如蛹虫草、玛咖)的使用规范。

新国标影响:部分传统配制酒可能因原料或工艺变化,需重新评估是否达标。

五、总结

配制酒国家标准经历了多次修订,2012年实施的核心标准奠定了基础,2022年新规进一步厘清了与白酒的界限。生产配制酒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同时参考地方标准中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