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香型白酒的国家执行标准为 GB/T 10781.3-2006,该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单位为国家标准委。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标准适用范围
原料与工艺:以大米为原料,采用半固态发酵工艺,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等工序制成。
酒精度: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米香型白酒。
二、产品分类与要求
按酒精度分类 - 高度酒:
41%vol~68%vol
- 低度酒:25%vol~40%vol。
感官与理化指标 - 色泽:
无色、清亮透明,无浮物、沉健。 - 香气:米香纯正、渭雅(清香型)或米香较纯正(普通米香型)。 - 口感:绵甜、爽冽、回味怡畅。 - 理化指标:总酸、总酯、固形物等需符合规定范围。
三、替代标准说明
旧标准:GB/T 10781.3-1989已被GB/T 10781.3-2006完全替代,后者于2006年正式实施。
四、典型代表品牌
桂林三花酒、长乐烧等。
五、其他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中,米香型白酒与浓香型、清香型等共同遵循GB/T 10781系列,但具体指标因香型差异而有所调整。
以上标准确保了米香型白酒在原料、工艺、品质等方面的规范性,消费者可通过这些标准辨别产品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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