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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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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主要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类,具体如下:

一、国家标准

GB/T 26760-2011

- 实施时间:

2011年12月1日

- 性质:国家推荐性标准,覆盖酱香型白酒的定义、分类、生产工艺、感官及理化指标等。 - 核心要求

- 以高粱、小麦为原料,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物质;

- 感官指标包括酱香突出、酒体醇厚、空杯留香持久;

- 理化指标如总酸、总酯需符合特定比例。

GB/T 10781.4-2024

- 实施时间:

2025年6月1日

- 修订内容

- 明确“纯粮固态发酵”定义,强化禁止添加非发酵物质;

- 调整低度酒理化指标,取消高低度分类,按酸酯转化规律设定标准。

二、地方标准

DB52/T1217

适用范围:中国酱香型白酒行业,规范原料、工艺及质量检测。 - 关键要求

- 原料需符合有机农业标准;

- 发酵温度、时间等参数严格可控。

三、其他说明

企业标准:如茅台采用GB/T 18356,属于企业标志性标准。- 标准区别:国家标准为行业通用规范,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则根据地域或企业特色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