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准版本与发布信息
标准名称:GB/T 26760-2011(2024年修订为GB/T 10781.4-2024)
发布与实施时间: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6月1日升级为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国家推荐性标准
二、核心要求
原料与工艺 - 以高粱、小麦、水为原料,必须采用高温大曲(3.3%)作为糖化发酵剂,且发酵过程需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
- 新标准对制曲、发酵温度、发酵周期等工艺细节提出更严格要求
感官要求
- 色泽: 清澈透明或微黄 - 香气
- 口感:醇厚丰满、回味悠长,入口柔绵
- 风格:无悬浮物、沉淀,酒体醇厚且“味大于香”
理化指标 - 原料限制:
禁止添加食用酒精、色素、香精等非发酵物质
- 酒精度:45%vol≤X≤58%vol(低度酒)
- 酸酯总量:按53.0%vol折算
- 微生物指标: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分类与定义
分类:细分为酱香型(大曲)和酱香型(其他)两类
定义: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具有酱香特征风格的白酒
四、其他说明
标签标识:需标注“酱香型白酒(大曲)”或“酱香型白酒(其他)”
市场应用:飞天茅台等部分高端产品采用企业标准GB/T 18356
五、修订变化(2024年)
术语调整:将“大曲”改为“高温大曲(3.3%)”
低度酒标准:新增35%vol≤X<45%vol的类别
感官要求优化:简化部分指标表述
以上标准确保了酱香型白酒的纯粮酿造属性和品质稳定性,是行业生产、检验和销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