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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型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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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为 GB/T 10781.2-2006,具体信息如下:

标准编号与适用范围

该标准全称为《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陈酿、勾调制成的清香型白酒,酒精度范围为25%vol~68%vol。

核心指标要求

- 感官指标:

色泽清亮透明,香气以乙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果香、花香等协调),口感醇甜柔和,余味爽净。 - 理化指标:总酸≤1.2g/L,总酯≤1200mg/L,固形物≤0.50g/L(40-49度),酒精度允许误差±1.0度。 - 卫生指标:严格执行GB/T2757标准,禁止添加非自身发酵物质。

典型代表与工艺特点

以汾酒为典型代表,采用清蒸二次清、地缸固态发酵工艺,原料以高粱为主,强调“窖香浓郁、绵甜净爽”的风格。

标准更新与补充

2022年国家修订了该标准为GB/T 10781.2-2022,进一步细化了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强化了清香型白酒的品质控制。

总结:

清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结合企业标准(如T/CBJ 004-2016),确保产品品质稳定,消费者可通过查看执行标准号快速辨别酒型。